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
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NSCG2011027352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协议》的规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采购条目流水号

品目

规格/品牌/型号/计量单位

数量

最长交货期

备注

采购明细清单项

19086581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详见附件/

1

10个日历天内

 

详见附件

2.采购文件发放的办法和时间:

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的注册供应商后,于 2011632011613期间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报价。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

3.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必须是原厂厂商或合法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厂商出具的产品代理证明以及原厂厂商关于本项目的供货确认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网上询价开始时间:201163 12:00(北京时间)

网上询价截止时间:2011613 11:00(北京时间)

5.交货地点:南山区人民检察院808房。

6.报价币种:人民币。

7.交货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由于供货商原因在供货到一周内未能进行安装调试,或安装调试时间超过正常要求,每超过一天罚款合同总金额的0.5%。情节严重的,将以法律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索赔。

8.询价响应承诺:供应商参与询价投标的,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询价文件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

9.项目的询价内容若有答疑、修改或变更的,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会将答疑结果、相关的补充说明或补充公告在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站(lg.szzfcg.cn)中公布,望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答疑、修改或变更情况。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陆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补充公告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各供应商投标报价、交货期、故障维修及服务响应时间、保修期等因素,按照相对权重由系统自动计算打分,综合总分最高者成交。

报价是指深圳工地地面包括安装的含税价。包括:设备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安装、技术培训及各种税费等,如果是进口设备,供负责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交货期是指签订合同开始至货物到达用户现场的时间。

故障响应时间是指接到故障报告之后到达故障现场的时间。

11.成交公告程序:本询价采购程序是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采购系统根据成交原则自动评定,项目开标后,综合总分最高者即为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询价系统将自动发送成交结果至采购单位,待采购单位确认后,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三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后无有效质疑的,将发布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12.违规处罚内容及规定:

各询价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询价公告和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投标行为和投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不具备询价公告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质及要求,仍然参与询价投标的;

(二)提供虚假资料进行询价投标的;

(三)与采购单位或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标价格或者合谋使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四)因无法履行询价投标承诺而未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

(五)成交后又放弃成交资格的;

(六)投标人在质疑投诉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情况的;

(七)其他违反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

13.废标后续处理: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被废标以后,新的成交供应商的产生将按综合总分排序依次顺延或者重新组织询价采购产生。

14.结果公示:

网上询价采购结果将在询价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在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15.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15

邮政编码: 518052

传真电话: 0755-26662655

网上操作咨询: 26662884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

20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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