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8年7月26日20时至2018年8月6日9时30分期间登录深圳南山政府采购网站http://ns.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1)投标人必须是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一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一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1)按照市政府采购中心要求,所有项目必须向市采购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万元;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4)自2013年6月1日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5)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户:0012 1002 0054 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行 号:307584021015 详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15楼 邮政编码: 518052 传真电话: 0755-26662655 网上操作咨询: 26662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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