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财政局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关于转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市本级通用类货物采购全面实行商场供货的通知》的通知

深南财〔201417

 

 

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切实解决我区政府采购存在的“时间长、价格高、质量差”等问题,现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市本级通用类货物采购全面实行商场供货的通知》(深财购〔2014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商场供货改革是市、区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各采购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市本级通用类货物采购全面实行商场供货的通知》,依照规定严格执行。

二、我区实行协议采购和预选供应商制度的通用类货物在原文件有效期内,各单位可自主选择商场供货、协议采购或预选供应商采购,文件到期后取消原有协议采购和预选供应商制度,全面实行商场供货。根据《关于转发<关于2012-2014年度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服务器、网络设备预选项目实施的通知>的通知》(南府购〔20134号)规定,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服务器、网络设备预选供应商制度有效期至201449日,根据《关于2012-2014年度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府购〔201219号)规定,复印机、速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投影仪等设备协议采购有效期至2014124日,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2015年度民用空调预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南府购〔201315号)的规定,民用空调预选供应商制度有效期至2015819日。采购单位在上述有效期前通过协议采购或预选供应商制度下单采购的项目,应按程序尽快办理供货、付款及报账程序。

三、实行商场供货制度的通用类货物包括电脑、办公设备类,数码家电类,文体用品、日用商品类和食品类四大类,共计138种商品,除了食品类货物外,其余三大类共132种商品,不论金额大小,采购单位均应执行商场供货方式采购。

 附件: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市本级通用类货物采购全面实行商场供货的通知(深财购〔201413号)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

                                   2014年4月8

   

附件: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市本级通用类货物采购全面实行商场供货的通知

深财购〔201413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切实解决我市政府采购存在的时间长、价格高、质量差等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市纪委的部署,从201441日起,市本级通用类货物采购取消原有协议采购和预选供应商制度,全面实行商场供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商场供货的改革创新

(一)扩大供货范围,理顺供货渠道。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市本级分类确定了8家供货商场,作为通用类货物的实体采购渠道,并已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要求,建立了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开发了商场供货子系统,专门用于通用类货物的采购执行。通用类货物,无论其指标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指标,是否已编制采购计划,全部纳入商场供货范围。

(二)控制配置标准,细化管理分类。

市财政委已对12种商品制定了配置预算标准(详见深财规[2013]20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其他暂未作配置要求的通用类货物,在已批准的预算金额和数量范围内采购。

(三)取消品牌限制,满足采购需求。

通用类货物,在既定配置预算标准以内,允许采购单位自行选择品牌、型号直接下单采购(采购进口产品除外),或推荐3个以上品牌竞价采购,满足采购单位对通用类货物的采购需求。

(四)规范采购渠道,统一价格监管。

通用类货物,视预算金额的不同,分别采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下单采购或实体商场采购方式执行,并享有既定的政府采购折扣率。

(五)创新结算方式,加快支付进度。

为加快政府采购支付进度,满足政府采购供应商资金回笼要求,提高采购效率,我市将适时推出公务采购卡。公务采购卡推行后,三种情形(详见后文第四点)必须使用公务采购卡结算,其他情形按原有规则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二、关于商场供货的品目及采购方式

(一)供货品目。

通用类货物原则上均采用商场供货方式采购。通用类货物具体包括电脑、办公设备类,数码家电类,文体用品、日用商品类和食品类等四大类,共计138种商品(详见附件1)。

(二)采购方式。

1.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类货物,其预算指标均应列作政府采购指标,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下单采购。

2.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通用类货物,除特定商品以外,采购单位既可在政府采购实体商场直接采购,也可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下单采购。

3.特定商品(指21种原执行协议采购或预选供应商方式采购的通用类货物),无论预算金额大小,均应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办公用纸除外),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下单采购。具体包括以下几类(详见附件1):

1)电脑、办公设备类:台式机、笔记本、一体机、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碎纸机、投影仪、传真机、电话机。

2)数码家电类:电视、空调、便携相机、单电相机、单反相机、数码录像机。

3)文化用品类:复印纸、打印纸、传真纸。

4.食品类商品,由采购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可以选择商场供货,也可按原有方式采购。

三、关于商场供货的操作规程

(一)供货商场的情况。

8家供货商场(不含各商场的网站销售平台)分别是苏宁、国美、天虹、岁宝、新一佳、麦德龙、百佳华、兴万和,其中能提供电脑、办公设备类和数码家电类货物的商场有8家,能提供文体用品类货物的商场有7家,能提供日用商品类和食品类货物的商场有6家。

各供货商场政府采购价格折扣率详见附件2,各供货商场服务承诺详见附件3,各供货商场门店情况详见附件4。无论是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采购还是在实体商场采购,采购单位均享有相应的政府采购价格折扣率和服务。

(二)采购预算及采购计划的编制。

21种特定商品(办公用纸除外)及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通用类货物,其指标应明确为政府采购指标。采购单位编制采购计划时,在金财工程政府采购子系统中选择采购计划编制品目,采购计划下达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后,在系统类别全称中选择所需商品下单采购(详见附件1)。

(三)商场供货系统规则。

采购计划下达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后,采购单位可以采用直接选购、指定商品竞价、非指定商品竞价等三种方式实现商品在线采购。无须编制采购计划的项目,可直接在商场供货子系统申报采购,同样适用该三种方式。

1.直接选购是指采购单位依照采购计划编制品目,在商场供货子系统对应的商品类别中直接选择并下单采购。

2.指定商品竞价是指采购单位发现供货商场的商品报价可能高于市场价时,可选择指定商品发起竞价,供货商场和市场潜在供应商均可参与竞价,并选择最低价格成交,但竞价结果高于同期供货商场商品的价格时竞价无效。

3.非指定商品竞价是指供货商场暂无法提供的通用类货物,采购单位可提出采购需求,推荐不少于3个品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审核后,发起竞价,并选择最低价格成交。

4.商场供货系统操作指南下载地址www.cgzx.sz.gov.cn

5.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类货物项目,应执行非指定商品竞价,即采购单位应推荐不少于3个品牌,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发起竞价。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商场无法提供的情况:凡通用类货物,若供货商场无法提供,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发起非指定商品竞价实现采购。

2.品目选择错误的情况:采购计划编制品目与供货商场子系统的类别全称存在对应关系,若采购计划编制错误导致无法选购原有商品,采购单位可将原有采购计划作退回处理,重新编制采购计划后实施采购。

3.商品信息变动的情况:采购单位下单后,商场供货子系统中出现价格变动、断货等情况,可选择同类其他商品,重新申报。

4.采购进口产品的情况: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检验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采购进口产品,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应先报经财政部门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采购。

四、关于公务采购卡的结算

采购通用类货物,以下三种情形采购单位必须使用公务采购卡结算:

一是在实体商场采购的项目;

二是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下单采购,但属于一般预算经费,没有采购计划的项目;

三是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下单采购,属于政府采购指标,已编制采购计划,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且采购单位的结算周期在30天以上的项目。

公务采购卡结算报账方式按市本级公务卡报账规则执行。

关于公务采购卡结算事宜,市财政委将另行发文。在公务采购卡正式推出之前,上述情形各单位暂使用个人公务卡结算和报账。

五、关于实施要求

实施商场供货改革是我市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各采购单位要高度重视,依照规定严格执行。

(一)严格规范自行采购。

原属于自行采购范畴的通用类货物,即未列入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通用类货物,如文体用品、日用商品类等,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采购单位应严格执行商场供货方式采购,可选择在8家实体商场直接采购,或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下单采购,用公务采购卡结算。

(二)执行预算配置标准。

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办公设备配置预算标准〉的通知》(深财规[2013]20号)已明确12种办公设备的配置预算标准,请各采购单位遵照执行,其他类商品的配置预算标准将相继出台。

(三)及时履约验收付款。

各采购单位要加快通用类货物的政府采购支付进度,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成交的采购项目及时验收付款,在实体商场成交的采购项目,采用公务采购卡即时付款。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已为供货商场和各供应商提供反馈渠道,凡属采购单位无故拖延付款的情形,将对相关采购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即时做好履约评价。

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已开发供应商履约评价界面,作为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重要信息收集渠道。各采购单位根据供货商场的履约情况即时进行评价。

六、关于信息咨询和反馈

采购单位在商场供货改革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存有疑问,请及时向市财政委(采购办)或市政府采购中心反馈。

采购政策咨询电话(市财政委采购办):83938810 83948157;政府集中采购平台操作咨询及供应商履约情况反馈电话(市政府采购中心):83938541 83948163;商场供货子系统技术支持:83938544

特此通知。

附件:1.通用类货物情况一览表

 2.供货商场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一览表

 3.供货商场服务承诺一览表

 4.供货商场门店情况一览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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