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采购单位及供应商: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 号)要求,“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自 2019 年 8 月 15 日(以下简称起始日)起,全市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我中心对我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模板中公开招标通用条款(NSCG-G-OB-TERMS-1.1版)进行了修改完善,从2019年8月15日起启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通用条款(公开招标)(NSCG-G-OB-TERMS-1.2版),请各采购单位及供应商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通用条款(公开招标)(NSCG-G-OB-TERMS-1.2版)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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