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财政局 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关于2017年度南山区政府公务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统一投保的通知

南府购〔201617

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了提质提效,减少重复招标,节省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为保障2017年度我区公务车维修、加油和保险业务正常开展,对2017年度南山区政府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统一投保项目预选采购执行期延长1年。同时,跟随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中标结果,确定深圳市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2017年我区公务车定点投保提供保险经纪服务预选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南山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各类公务车辆,使用中须到本轮采购确定的定点服务企业办理加油、保险及维修事宜,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定点加油、保险和维修的管理工作。

    二、预选供应商名单

    (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在本轮深圳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预选供应商中,在南山注册的有10家,为了便于加强管理,方便各单位就近维修,我区定点维修跟随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在南山注册的10家维修企业作为2017年度南山区政府公务车定点维修预选供应商,名单:深圳市动力快车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向宇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鹏龙辉汽车维护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安迅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向平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三联汽车维修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祥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深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众大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方向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和服务要求按市里通知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

    (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

    本轮深圳市公务车定点加油预选供应商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深圳市南山石油有限公司。我区定点加油跟随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2017年度南山区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预选供应商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深圳市南山石油有限公司,优惠率及服务承诺按照市里的要求执行(详见附件2)。

    (三)公务用车统一投保

    本轮深圳市公务车定点保险服务预选供应商共有12家保险公司和1家保险经纪公司,各单位在购买保险服务时,可直接选择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服务,也可选择通过保险经纪公司购买保险服务。选择保险经纪服务的,保险经纪费用由最终承保的定点保险公司支付,支付标准按照公务车保险统一承保资格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直接选择保险公司服务的,无需支付经纪费用。12家保险公司名单: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为深圳市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保费率优惠和服务承诺按市里要求执行(详见附件3)。

    三、预选执行期限

    2017年度南山区政府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统一投保,预选采购执行期自201711日至20171231日,为期1年。

    四、预选实施规则

    (一)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

    各单位可根据定点企业的分布、价格、经营类别、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等因素,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择优选择相应的定点企业办理维修业务。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车辆维修的送修审核、维修跟踪、验收结算等各项工作,加强内部管理,不断规范维修行为,防止同一维修项目分次维修、重复维修、虚开结算单和多次收费的行为发生。

    (二)公务车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各单位可根据定点企业的分布、价格、经营类别、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等因素,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择优选择相应的定点企业办理加油业务。

    各单位要加强对公务车“加油IC卡”的使用和管理,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和对车号加油;严禁公务车“IC卡”消费非油品的行为,不得强制要求或变相要求各定点加油站从事不对车号加油和消费非油品的行为。

    (三)公务车定点保险服务

    各单位在购买保险服务时,可直接选择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服务,支付标准按照公务车保险统一承保资格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要求

    (一)各单位预选采购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切实加强经费支出和审批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公务车定点三项服务的有关经费开支,必须严格按照市财政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不在定点企业办理服务的各项经费开支,各单位财务不得予以报销。

    (二)不得擅自规避适用范围、改变操作方法,随意提高采购标准,提出超越预选供应商采购范围的其它要求。

    六、投诉及监督

    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将不定期对中标单位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在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统一承保有效期内,有高于中标承诺标准收费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定点或承保资格。投诉电话:区财政局26560143、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86673813

    请各单位通知下属法人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3:2017年度南山区公务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统一投保收费标准和联系方式

南山区财政局            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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