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SCG20211987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妇幼保健院外包后勤服务采购(1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评分项的评分准则修改为: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关键页及投标人2021年9-11月为项目负责人缴交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的,投入的该人员作不得分处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规则评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25分,具有大专学历的得15分,其它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5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证书得25分,其它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5分;3.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的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合同内容至少包括保洁服务或类似的服务内容)3年及以上经验的得30分;合同内容未包括保洁服务或类似的服务内容,但有三级(及以上)医院的物业管理3年及以上经验的得15分;有三级以下医院的物业管理3年及以上经验的得10分;其它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0分;4.项目负责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得10分;5.项目负责人具有市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得10分。以上5项得分累计,满分100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有效证书、相关物业服务合同关键页(合同乙方须为投标人,不含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等关联单位;若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则还需提供具有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合同甲方医院等级证明材料(投标人对合同甲方医院等级的承诺函、或投标人提供国家、省、市卫健委网站查询医院等级截图、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医院等级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2.招标文件“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评分项的评分准则修改为: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投标人与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关键页及投标人2021年9-11月为项目团队成员缴交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的,投入的该人员作不得分处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规则评分:1.临床支持中心主管(限1人)情况:(1)具有医学相关专业的大专或以上学历,或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得20分,具有其他专业的大专学历得10分,其它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0分,以最优情况计分;(2)具有3年及以上的三级(及以上)医院物业管理经验,得20分。以上(1)(2)项得分累计,最高40分。2.保洁主管(限1人)情况:(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10分,具有大专学历得5分,其它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以最高学历计分;(2)具备3年及以上的三级(及以上)医院物业管理经验得20分;(3)具有市级及以上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清洁管理师或清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得10分,其它情况不得分。以上(1)(2)(3)三项得分累计,最高40分。3.工程主管(限1人)情况:(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10分,其它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2)具有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及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电工等级证得10分;以上(1)(2)二项得分累计,最高20分。以上1、2、3三大项累计得分,满分100分,同一人只能担任一个管理岗位的工作,不得同时兼任其它管理岗位工作,否则,投入的人员作不得分处理。提供项目团队成员相关有效证书、相关物业服务合同关键页(合同乙方须为投标人,不含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等关联单位;若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项目团队成员信息,则还需提供具有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合同甲方医院等级证明材料(投标人对合同甲方医院等级的承诺函、或投标人提供国家、省、市卫健委网站查询医院等级截图、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医院等级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3.招标文件“类似项目业绩”评分项的评分准则修改为:
投标人提供从2019年1月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医院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三甲医院成功案例的得25分,每提供一个三级医院(不含三甲医院)成功案例的得1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0分。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项目合同关键页(合同内容至少包括保洁服务或与保洁服务类似范围的服务内容);2.合同甲方医院等级证明材料(投标人对合同甲方医院等级的承诺函、或投标人提供国家、省、市卫健委网站查询医院等级截图、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医院等级证明材料);3.合同甲方对项目完成履约结果评价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履约结果应为满意或相当于满意的同等评价(如优秀等)及以上,履约评价方须与合同甲方医院一致,履约评价表必须加盖合同甲方医院公章,若合同甲方医院有名称变更的,投标人还需出具说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三项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4.招标文件“项目服务方案”评分项的分值(权重)由6分调整为8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评分项的分值(权重)由6分调整为8分。
5.删除“企业获奖情况”评分项。
6.招标文件“企业认证情况”评分项的评分准则中第4点的“环卫清洁行业协会”修改为“相关行业协会”。
7.招标文件“企业信息化管理技术”评分项的评分准则中第2点由“拟投入使用的软件每具有以下一个功能模块得20分:设备管理模块、运送模块、日常工作工单分配模块,本项最高得50分(提供软件功能截图)”修改为:
“拟投入使用的软件每具有以下一个功能得20分:保洁管理、设备管理、运送管理、其他智慧化管理等,本项最高得50分(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8.原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由2022年1月3日14:30变更为2022年1月16日14:30;
9.原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由2021年12月30日零时变更为2022年1月12日零时;答疑回复时间由2021年12月31日前变更为2022年1月13日前;
10.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2年1月4日14:30变更为2022年1月17日14:30;
11.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根据上述修改情况相应调整,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2年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ZBS版本招标文件已更新,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南山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湾厦路1号
联系方式:谭小姐,0755-87857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1楼
联系方式:0755-26662884(网上操作咨询)、0755-26662655(传真电话)、0755-86673731【合同备案(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0755-86673823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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