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镇金山大道136号商住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JT04202200003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蛇口水湾源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荔园路水湾小区裙楼108

公告时间

2022211日至2022224

公告总天数

10个工作日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况

物业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金山大道136号,计算租金面积3751.32平方米(位置界限以红线坐标为准,面积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框架结构。物业按现状出租。

出租用途

商住

计算租金面积

3751.32

出租期限

10

免租期限

6个月

租金底价

(人民币)

78777.72/(21//月,价格含税,每1年递增一次,递增5%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10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5日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

深圳市蛇口水湾源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且成立时间达一年及以上的企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单为准);

2、企业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增加注册资本达到本数的无效;

3、企业不得被列入过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为准);

4、企业不得有任何受到国家机关行政处罚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为准)。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备注:需打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变更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单;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承诺函》(向交易机构领取)。

交易条件

1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236333.16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负责租赁物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租赁物,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承租方租用期内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3、租赁物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该租赁物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分租他人;

6、水电费等按实际情况结算;

7、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8、承租方承租后不允许变更租赁物用途;

9、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0、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1、租赁物加建部分约为600平方米-700平方米,以实际为准。

12、空地面积约为2600平方米。

13、由于租赁物老旧,楼面和窗台有漏水、渗水的情况,停车场入口有下陷,需回填加固,都由承租方进行修复。

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定租赁合同;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4、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组织的交易活动;

1.5、不按约定向交纳交易服务费;

1.6、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租赁物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产业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租赁物承租的,视为已对租赁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租赁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承租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依法纳税,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文件证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留存备查。

4、承租方对上述租赁物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5、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6、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报名登记时间

公告期满前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236333.16

交纳保证金时间

公告期满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备注:1.银行转账必须在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

2.以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自身对公账户;

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未按要求交纳招租保证金的,视为应答无效。

保证金账户

户名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开户账号

633286278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业务咨询电话

13790752069 陈小姐 18680680298 李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

0755-86673821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向南社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一楼服务大厅

网址

http://ns.szzfc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