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的注册供应商后,于 2013年01月09日至2013年01月14日期间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报价。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 (1)投标人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为本次投标报价货物的制造商或者有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13年01月14日 14:30(北京时间) 以竞价有效期内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项目开标后,竞价系统将自动发送成交结果至采购单位,待采购单位确认后,南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告72小时,公告期满后无有效质疑的,将发布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各竞价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竞价公告和竞价文件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投标行为和投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情节严重的,将由南山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有关处罚情况一并在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一)竞价投标时不具备竞价公告和竞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质及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料进行竞价投标的; (二)与采购单位或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标价格或者合谋使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三)因无法履行竞价投标承诺而未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成交后又放弃成交资格的; (五)投标人在质疑投诉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情况的; (六)其他违反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被废标以后,新的成交供应商的产生将按综合总分排序依次顺延或者重新组织竞价采购产生。 邮政编码: 518052 传真电话: 0755-26662655 网上操作咨询: 26662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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